吉他和贝斯,你觉得哪个更容易演奏?供求规律在起作用,吉他演奏者总是太多。这是因为有自我在起作用。大多数时候,吉他是主要乐器;因此,他们往往会吸引那些自我意识更强、喜欢走在前面的人。低音是在乐队中焦点最少的乐器。正因为如此,它往往会吸引那些更安静的人,他们不介意呆在后台,他们对音乐的重视程度要高于炫耀。在表演艺术领域,很少有人不具备站在聚光灯下的情感需求;因此,贝斯手要难得多,也更难找到。肯尼·罗杰斯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。几十年来,他适应了不同风格的音乐。他在60年代后期凭借第一版的《迷幻流行乐》走红,当然后来也成为了一位非常成功的乡村歌手。但他是在50年代晚期开始演奏爵士乐低音提琴的。他的选择显然受到了一位头发花白的德州乐队指挥的影响,这位乐队指挥建议他说:“儿子,对于糟糕的贝斯手来说,演出要比吉他手多得多。”我不得不说,对于一支乐队来说,最难找到的人是既容易共事又擅长自己的工作的人。如果你同时具备这两种能力,并且有能力,无论你玩什么,你都能得到演出。也就是说:吉他手和歌手都是大牌,他们通常是乐队的主唱,所以乐队并不总是在寻找他们。贝斯——如果你做得好,你会找到工作的。如果你很灵活,你会找到很多工作。鼓手——在大多数城镇也很容易找到演出琴键/喇叭/口琴-取决于乐队的类型,不是很多开口,但也不是很多人。每个贝斯手有几十个吉他手。无论对错,贝斯的演奏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低级别的吉他。这一点在摇滚乐队中可能是正确的,在那里你通常只是在根音上缓慢前行,但在放克乐队中,我认为贝斯手比他的六线同事重要得多。但如果你真的想永远不缺演出,那就当鼓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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