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伯特·弗兰克去世了,享年94岁。
他的第一本摄影集《美国人》,就被誉为“现代摄影的圣经”。
凯鲁亚克的名作《在路上》曾被形容是《美国人》的文字版。而凯鲁亚克则为《美国人》写序说:“谁不喜欢这些照片的必然不爱诗歌。不热爱诗歌的人直接回家去看骑着温顺马儿的牛仔吧。”
自从在纽约功成名就后,弗兰克就搬到了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的凯波布兰顿。买下沿海山丘上的一块地。大部分时间,他和妻子丽芙隐居在岛上,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。因为弗兰克想“逃避一切,看海,独处。”
但生活却给他带来连番打击:年女儿遭遇空难,那一年,儿子患上精神分裂,抗争了20年后还是选择了自杀。
弗兰克曾经说,“生活很艰难,它消逝在车流里,就像波浪消逝在大海里。”
虽然还有丽芙陪着他,相依为命,但他还是时常陷入痛苦,“我很内疚,我很想念两个孩子。”
现在,他又可以见到他们了。
弗兰克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琼·丽芙改装了一个渔夫的木屋,建造了家和工作室。”作为一个一直追求真实,考量并质问真实的艺术家,他常常通过艺术来检验自己的生活。70年代后期,他开始做一本自传式的回顾摄影集,尝试把多张照片和不同物件放在一起。他也拍了一些电影,无不表达了他对个人生活和家庭的伤感。
这张照片同时出现在弗兰克的电影《生活舞于……之上》(LifeDancesOn)中。他用嘈杂街角的争吵声紧接着切到写有“Words”的标志,然后是悬挂在他的晾衣绳上的两张《美国人》中的摄影作品。这又是一部他对生活和命运冥想的作品,围绕着他对女儿安德娜和另一位失踪的朋友的思念。这也是一部他电影制作生涯中最具突破性的作品。他曾说,“我背后有那么多东西,生活中发生的那么多事情,形成一种强大的拉力。而我面前,我有海。”
丽芙说:“和一个很坦率的人生活在一起有时是很痛苦的,但是如果你能接受,你会发现生活的意义。”这位女画家觉得摄影完全就是堆狗屎(mostlyshit),就是机械操纵的干枯造物。“除了罗伯特,罗伯特的作品是艺术。”她说,“我爱他,但有时候他不喜欢我。”
在岛上,弗兰克一直没有停止各种艺术形式探索,反而把摄影放下了。
纪录片《离家,回家》拍到他在暗室里重新处理旧底片,将它们重新组合,在上面写写画画,创作出粗粝的的拼贴作品。“你必须花很大力气来避免自我重复。”
他曾经撕毁、破坏自己的照片,还将全部原始照片、底片捐赠给华盛顿国家美术馆,“我无须再用摄影证明我的才能了。”
这几十年里,他拍了很多独立电影和纪录片,包括为滚石乐队和自己孩子拍摄的纪录片,又成为很多年轻电影人心中的教父。
弗兰克出生于瑞士的苏黎世,很年轻时就以摄影成名,但他不喜欢那里的狭隘和沉闷,决定去美国闯荡。
可是,很长时间里,他都只是一个不被美国社会认可的“异乡人”。
于是,他开着一辆破旧的二手车,在美国的土地上展开史诗般的旅程,他拍那些被别人忽略的男人和女人,拍教堂、公园、汽车影院,拍被风刮起的国旗,最终拍到的是美国社会的灵魂——只是要到多年之后才被认可,那时人们才惊呼他是天才。
一名观众在博物馆里一幅弗兰克的作品前驻足。
上世纪50年代正值美国在“二战”取得胜利,国内经济发达,美国人自我感觉非常好。
当虚构美化故事大行其道时,弗兰克带着他的35毫米莱卡相机,拍摄发怒的白人男子、生气的黑人小伙,严厉的南方女人,酒吧里的印度人,他拍摄纽约的街巷、扭曲的生产线、南方的种族分裂,画面充斥着辛酸、放荡和不满的情绪。今天再看这些照片,没有什么是故意诽谤的,相反,一切是那么正常。似乎弗兰克能预言未来。经历了两年公路旅行,弗兰克从年到年间拍摄了2.8万张照片,而这个天才从中挑选了83张,直插美国神话的心脏。
在路上的《美国人》
年的弗兰克极度失望,他几乎是愤怒地从欧洲回到纽约。《生活》杂志不喜欢他,其他杂志也不喜欢用他的照片,认为他“过度表现视觉,而非观点”。玛格南图片社的一帮同仁反对他入伙,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。
好在他还有个好朋友,也是他的导师——沃克·埃文斯(WalkerEvans)。埃文斯很有影响力,对促成弗兰克后来获得古根海姆基金会的奖金有关键作用。正是这美元,让弗兰克能带着家小,开着二手车上路拍摄,成就了《美国人》一书。
金斯伯格和“垮掉的一代”的艺术家、小说家是弗兰克的灵感源泉。杰克·凯鲁亚克,弗兰克的“损友”、《在路上》的作者,给美国版的《美国人》写了序言:“罗伯特·弗兰克,瑞士人,不引人注目,友好;他举起小相机,就把美国哀伤的诗歌吸到胶片上了,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悲剧诗人之一。”
弗兰克一开口介绍自己,三分钟之内就说到了自己和“垮掉的一代”的关系:“‘垮掉的一代’对我有很大影响。能碰到这些人,我心存感激。他们的生活方式,是比瑞士更自由的一种活法;对我来说,是一种勇气,很受鼓励。”
他说:“我可以做我所感受到的东西,慢慢地,相信自己,当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,书的点子也就应运而生。”
《旧金山》(拍摄于年)
这是弗兰克一直以来最喜欢的照片之一。他指着幻灯片对观众说:“你可以明显看到摄影师的‘侵入’。我在路上拍照的时候,常常会有这种情况,然后我就假装把相机换个方向,好像在拍别的。他们没有问我为什么,但你可以看得出那个问号的存在。”这种照片中人物直接与弗兰克对峙的情况,曾被弗兰克称为“瞬间的人性”。
1万英里的旅程,多卷胶卷,2.7万多张照片。
这个手持35毫米莱卡相机的犹太人,记录下了形形色色的美国人。
“敏捷、神秘、天才、悲伤和以前从未在胶片上看到过的阴影覆盖的场面,奇怪的秘密这些画面中的幽默、悲伤、所有一切,和美国特征!”凯鲁亚克这样描述弗兰克的摄影。
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刚刚赢得战争,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大行其道,弗兰克镜头下表现的美国,令主流皱眉。
“这是一本简洁的书,真的!”他曾经在一次采访中说,“它什么也没说,非政治化。这些照片里什么都没有。人们说它们充满了仇恨,我从未看到,也从未感觉到。我只是跑到街上找了一些有趣的人而已。好吧,我的确尽找极端了,但那是因为中不溜秋的东西令我感到乏味。”弗兰克说:“现在看这些照片,我看不出有什么好争议的。”
《美国人》可以说是美国上世纪60年代性革命和民权运动的一个预示。当这一切真的发生了,弗兰克被所有的艺术家交口称赞。他成了个天才。而当评论家们拿着放大镜分析他的照片,诠释每个场景和人物的重要性、历史性的时候,他往往无法回答关于某个细节的追问。
《美国人》中的照片似有亲密的感觉,同时也具有某种冷漠的特质。弗兰克说他总在不停地赶路,“没有时间,没有时间,我没有时间”;他回忆,他总是拍完就走人,几乎从没有和照片中的人做过交流。
旅途归来后,弗兰克给每一卷胶卷和小样都注上了编号和解释,然后摊在他寓所的地板上,钉在墙上。他把照片分成他想要的大主题:种族、宗教、政治、媒体、汽车、消费文化和变化中的美国风景。他也按照美国人生活、工作、吃喝玩乐的方式来排列照片,按照引起他注意的一些对象来排列,比如墓地和他的家庭。随着每一组照片的分界不断变化,他不断地挪动它们,把它们从墙上扯下来。有时候他会在他认为最强的照片上点红点,或者用笔做画面切割。凡是他认为弱的、平淡的、太明显的,甚至太刺目的,都被排除在外。渐渐地,近3万张照片被删减至多张,然后是张,最后定下83张照片编入《美国人》。弗兰克后来估计,自己花在评估和编辑上的时间大概有三四个月。他说:“你必须‘做’照片。你呈现它们的方式,摆放它们的方式,都能增强视觉的简单本质。”他也承认,在《美国人》一书的制作过程中,“最大的工作”就是“删选照片”,“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上面了”。
弗兰克是早年从师两位商业摄影师的时候,学会这种给照片分类保存的方法的。讲座中,格林诺女士好奇地问,当时没有电脑等现代设备,弗兰克是怎样保持这种工作习惯的?这对现在的人来说很难想象。他轻描淡写地回答:“其实,当时也没有现在那么多东西。”
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一张弗兰克当时工作的场景照片。我们所看到的拼贴图,是根据弗兰克本人的回忆制作的。
《游行》(年拍摄于新泽西州)
这张照片是《美国人》一书的封面。全书分四个部分,每一部分都以一张带有美国国旗的照片为首,以展示美国文化的不同方面。弗兰克在编辑时,最后摒弃了他一开始所做的分类,而形成一种更流畅的顺序。
欧洲版的《美国人》并不完全合弗兰克的心意。出版人在每一页照片旁边都加上了文字,而这些文字都是不怎么喜欢美国的欧洲作家写的,所以这本书当时被普遍定位为一本“反美”的书。策划美国版的时候,出版人提出要在照片旁边配上诗歌,弗兰克坚决否定,最后终于以他想要的方式出版了,没有任何多余的文字注解。
《美国人》没有把任何两张照片排在一起,翻一页只能看到一张照片。弗兰克说:“两张照片面对面放在一起,不会互补,只会相互消减彼此的力度。我认为一张一张分开,看起来更简单、更有力。”
对弗兰克来说,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,就是照片的顺序。他根据意思来排列,创造一种节奏,来描述图中出现的,或缺席的人。他曾解释,做《美国人》时,他想尽量创造一种照片顺序,犹如《生活》杂志的图片故事,有开始、中间和结束,但又不完全像《生活》杂志。弗兰克这种具有流动性画面的思维方式和叙事渴望,似乎顺理成章地解释了他后来拍电影的行为。
持续50年的影响力
在弗兰克杀入摄影界以前,摄影的视觉倾向总是直接的,横竖分明。但弗兰克改变了角度,把粗颗粒变成了优点,光线不足变成了优势。他的图片乱糟糟的,你搞不清楚该怎么去感受,也吃不准该把视线聚焦在什么东西或什么人上。
美国女作家珍妮特·迈尔康姆(JanetMalcolm)把弗兰克称为“新摄影艺术中的莫奈”,她同时也说过,弗兰克是一个“被高估了的社会评论家和被低估了的摄影革新者”。
在今天,艺术界认为他的《美国人》仍旧像50年前那样具有震撼力,甚至把他的《美国人》评价为“二战后最重要的摄影单本”。
《纽约时报》则评论,“在过去半个世纪以来,罗伯特·弗兰克对摄影的重要影响无人能比”。
且不说这些论调是否有点过头,但的确没人会想到,仅凭一些模糊的快照,就能赚上几百万美元。快照谁都会拍,是不是只要有足够的运气,谁都能出名呢?
“现在有太多图像、太多照相机了。”弗兰克曾对人抱怨,“好像所有的行为都有意义,其实没什么东西特别。这只是生活罢了。如果所有的瞬间都被记录,那么没什么是美丽的,也许摄影也不再是艺术了——也许它从来就不是。”
《葬礼》(年拍摄于南卡罗来纳州)
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南方,白人和黑人不能成群结伙。弗兰克在旅途中不止一次被警察盘问,甚至被关进牢里。其中在底特律的一次,就是因为和黑人结伴。“我记得,有一次在阿肯色,”他回忆道,“有个黑人在公路上等着搭车,我停下来,打开前门招呼他上来。他说,‘不,我不能和你一起坐在前面,被警察看到就麻烦了。’”
弗兰克说,他自己作为一个犹太人,也是少数民族的一员,所以对少数民族、对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很有同情心。他的这些充满同情心的照片,现在看来再正常不过,因为种族歧视已经不为社会公德所认同。可在当时,却是很多美国人不愿意正视的画面。讲座中,当格林诺女士提到弗兰克的这些照片时,他突然半开玩笑地说,“我之所以拍他们,是因为他们比白人更上照。”这是整个讲座中,弗兰克说的最“出格”的话。大家笑过后,格林诺女士似真似假地说:“我们不会顺着这个话头往下说。”种族问题,依旧是美国社会的敏感话题。甚至连“黑”这个原本无辜的字都变得具有暗示意义,美国人在形容一位黑人的时候,通常会称之为“非裔美国人”。
融入美国
弗兰克的父亲是个爱好摄影的成功商人,母亲则来自巴塞尔的富裕家庭。当排行第二的弗兰克开始对摄影产生兴趣之后,父亲对他说:“摄影师?我就是个摄影师,但是你得做生意才能谋生啊。”
事实上,他父亲的理想是做个室内设计师,最终却成了个销售收音机的生意人。作为一个德国犹太人,“一战”后他移居瑞士,娶了个并不爱的富家小姐。
弗兰克于年出生于苏黎世,瑞士生活中最令他喜爱的是童子军、滑雪和爬山。后来,摄影成了他精神上的避难所,“二战”一结束,他就骑着摩托车到了巴黎,最终落足纽约。
《郁金香》(年拍摄于巴黎)
移居纽约的弗兰克仍然频繁往返于欧洲和南美之间寻找题材,这被他自己称为“训练阶段”。每到一个地方,他都选择一至两个主题来表达他对这座城市及其文化的理解。
“我移居美国后,从此快乐无比。”观众对此宣言又一次哄堂大笑,但从他那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中,可以听出他确有此意。欧洲犹太人的价值观和家族包袱都被他抛掷一边,取而代之的是全身心地融入“美国文化”和“美国生活”,瑞士对他来说,“太小了”。
曾经骂他仇视美国的人,是完全不了解他。“我爱美国,我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美国人了。”他这样说。
纽约的确给了他好日子,“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。那些艺术家教会我很多东西,我不过是个小镇男孩,我连同性恋是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但是,一个月后,弗兰克就辞职去了秘鲁,因为他受不了《时尚芭莎》要求他系黑领带。
早在苏黎世的时候,弗兰克就看沃利斯·贝瑞(WallaceBeey)的美国电影;到了美国后,他读了大量美国作家的书,来熟悉这个国家,甚至包括棒球规则。
金斯伯格、凯鲁亚克和鲍勃·迪伦影响了他。
“本质上,一个美国人是个自由的人,”他曾说,“没有历史。任何事情都有可能。”
但弗兰克承认,自己并不拥有“垮掉的一代”那样的自由,他无法追随那种生活,因为他有家庭和孩子,有责任和现实。
《电车》(年拍摄于新奥尔良)
依旧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美国,公车上黑白分明,不可越界。弗兰克准确地抓住了这一时刻——被汽车窗框分割的乘客,各自形成一幅肖像;前面是白人的专座,后面是黑人的区域。就在弗兰克拍下这张照片的同一年,一名叫做罗莎·帕克斯(RosaParks)的黑人女性,因为拒绝在公车上让位给白人乘客,而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“联合抵制蒙哥马利公车运动”,继而发展成大规模的反种族隔离民权运动。
弗兰克似乎又一次当了一回先知。策展人格林诺问:“你是如何捕捉到这样一个具有深刻含意的照片呢?”“如果我知道我会在那里拍到重要的照片,我肯定会早就在街角等着了。”弗兰克实话实说,“事实上,一切都发生得很快。我对焦,然后就过去了。我总是在不停地移动,并没有呆在那里拍个没完。生活是那么有趣,我有的是精力,为什么要老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呢?所以我总是在前行。”接着,他又补充道:“我过了两个月才冲洗胶卷,所以我也不知道我拍到这个东西了。”
关于摄影的偶然性,弗兰克在讲座中有所提及。“我们知道摄影要碰巧。不过,如果事故发生三次以上,就不能叫做事故了,”他说,“这有规律在里面。”他看着格林诺展示给观众的小样幻灯,里面有两张都被选入《美国人》中,“像这样,两张重要的照片在同一条底片上,我这辈子再也没碰到过。”
从电影重回摄影
《美国人》令他成名后,弗兰克却跑去拍电影了,实验电影。
他的第一部电影《拉动我的雏菊》(PullMyDaisy),被认为是美国新电影的开始——凯鲁亚克旁白。
在弗兰克的摄影天赋被认可时,他却把摄影放下了,他不想重复自己。他停止拍照,开始制造奇怪的小电影。他于年拍摄的第一部电影《拉动我的雏菊》(PullMyDaisy)被认为是新美国电影的开篇之作,是一部极为重要的先锋电影,片中剧情由杰克·克鲁艾克(JackKerouac)撰述并朗诵。
而他最有名的一部片子《杂种布鲁斯》,却很少有人看过。这是一部年跟拍滚石乐队巡演的纪录片,充斥了性、毒品等疯狂镜头,乐队的出格行为全部被记录在案,最后乐队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禁止该片商业公映。
“我完全没有头绪,有时甚至都搞不清楚机器里到底有没有胶卷,我也不在乎究竟能否拍成片子。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雇了我吧,他们喜欢事情失控。”弗兰克在回忆这部电影的拍摄过程时说,他自己当时也被可卡因搞得晕头转向。
弗兰克最有名的一部电影很少有人看过,是一部关于滚石乐队的记录片。年5月12日,滚石乐队开始了长达两个月的一路麻痹在性与毒品之中的北美巡演。不久,又有两名乐手因袭击一摄影师被短期监禁。弗兰克将这些闹剧拍成一部纪录片,直到今天,这部被禁映的影片仍未公开,其真实内容还是一个谜。很多评论人写文章质疑这部纪录片的真实性,认为其大部分都是摆拍,但是,弗兰克说只有在飞机上做爱的场面是摆拍的。
画面中的贾格尔手拿一台相机坐在酒店房间里,贾格尔当时很不高兴,他对弗兰克说:“你把基斯(乐队吉他手)拍得比我好看。”弗兰克回答:“呃,他本来就比你有趣一些。”弗兰克说他当时也不怎么靠谱,有时也不记得有没有在摄影机里面装菲林。他说:“我也不在乎这些东西到底是不是拍下来了,我想这可能就是他们找上我来为他们干活的原因吧,他们喜欢失控的事情。”
他拍的电影,远远超过他出书的数量,但人们始终还是把他当做《美国人》的作者弗兰克。最终,他又回到了摄影。“可能电影没有给予我觉得应该有的那种认知吧。”弗兰克这样回答。
他不愿意重复自己,所以跑去尝试全新的东西;但始终没能超越自己,这对他又变成一种困扰。
这种困扰,可以在他后期的电影和摄影作品中看到,《美国人》的照片不时作为道具或背景出现,被扔掷、被捆绑、被破坏。
在系列短片《基督之罪》的拍摄现场,弗兰克让一名男演员站在树林里,从高处俯拍取景。
“我尽量记住好的回忆”
在他后期的作品中,常能看到绝望和愤怒。在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的宝丽来相片上,他乱涂乱写,又刮又擦,那段时间的东西,给人又冷又硬的感觉,但又是真实的。
真实,始终是弗兰克强调的。当别人问他作品的意义、为什么要这样那样拍的时候,他常常会说,当时就是这样的情形,这个人就是这么坐着的,那个人就是那么躺着的。
他同时也说过“真实并不存在”这一类话,并引用美国女作家弗莱娜莉·奥康纳(FlanneryO’Connor)之语——“真实背后没有真实。”
在拍摄《美国人》的旅途中,弗兰克说自己像个记者,虽然他并没有采访任何人,但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令他“惊讶”;而他的镜头所取,正反映了他的“内心感受”。
《40张照片》(年)银盐纸基
弗兰克从年起开始学习摄影,先是跟随一位摄影修描师,然后是一位商业摄影师。年2月弗兰克移居美国后,很快自己手工做了一本摄影册子《40张照片》(40Fotos)。弗兰克在其中尝试把两张相似或相反的照片并置,以微妙的方式进行对比。这本册子后来也成为弗兰克在美国找工作时的资历依据。
《90号公路》
(年拍摄于得克萨斯州,去代尔里奥的路上)
车停在路边,头灯还开着。让你依稀还能听到马达的轰鸣。后挡风玻璃那儿堆着一堆衣服。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女人半闭着眼,空虚疲惫地休息在一个未知的地方。不知道她身后的路打哪儿来,也不知道她面前的路往哪里去。她的怀里还睡着两个孩子。这位女人就是弗兰克的第一任妻子玛丽,他在她16岁的时候就把她的肚子搞大了。那个男孩是弗兰克的儿子帕布罗,还有一个女儿叫安德娜,现在这两个孩子都已不在世。
这幅照片被弗兰克放在《美国人》一书的最后,作为结尾,这也是他的家人在书中的首次亮相。弗兰克曾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讨论到艺术家为职业追求而所作出的牺牲。“孩子。那是我的遗憾。太多内疚了。”他说。
有一次,在美国国家美术馆礼堂讲台上,他站起来告别,胖胖的身形有点像个可爱的毛毛熊,想让人上前去抱抱,就像自家爷爷给孙辈的感觉。
但弗兰克没有孙辈,也不可能有孙辈了。他的大女儿安德鲁亚21岁死于危地马拉的一次飞机失事;而他的儿子帕博罗受不了多年药物上瘾症和精神不稳定的折磨,年自杀。
“我过着好日子,”他平静地对礼堂里的人说,“我有个好妻子,我有好的回忆。”稍作停顿,他说,“我尽量记住好的回忆。”
在弗兰克的朋友眼中,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臭脾气老头子,就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。他很少接
受采访。说话不多,吞吞吐吐,总以为自己置身世外。
弗兰克相信数码摄影以它能够删除的能力摧毁了记忆,他说:“现在有太多的影像,有太多的照相机了。我们都被观看,这变得越来越愚蠢。好像所有的行为都是有意义的。其实没有什么事情是真正特别的,那只是生活。如果所有的时刻都被记录下来,那么就没有美了,而且摄影可能也就不再是艺术了。或许它从来就不曾是过。”弗兰克多年年前曾到过中国,在平遥古镇喝了一碗鸡汤后,差点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,身边甚至都没有一台相机。
弗兰克说,他经常在自己位于东三街的公寓里,凝视德库宁的画。他说:“他的一生是率真自我的天才的一生。他只有一个炉子,一个冰箱,一个画架。他可以只穿着内衣而整天去与那些画布较真。这些是如此地吸引我。它让我意识到要去承担生活中的风险。为了艺术上的自由,你不得不去抗争并忍受为这付出的一切。”
此文为Lens杂志年7月刊的一篇文章,
略有删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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