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这么一家人,一家四口住在平房,有一个小院。父母在文工团工作,大儿子二十四,参加工作好几年。老儿子二十一,没找到工作,当时很流行双卡录音机,每天在家听歌,弹吉他,到了晚上兄弟俩穿的喇叭裤,花衬衫,拎着录音机,抱着吉他坐在马路边,深情高歌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,就是有一点父子三个都是莽夫,一言不合父子三人就能打做一团。奇怪的是,每年腊月三十晚上,大家都在看春晚,他们家却打做一团,母亲也不管他们,只是每天烧香拜佛。年年如此,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。
老大结婚时,竟然把结婚的钱拿去买了四只狼狗。五口人挤在两室一厅,还养狗也不知道怎么住。老大结婚哪年过得比较安静,第二年生个男孩。大伙议论纷纷,这家儿子结婚换风水了,不打架了。话没说多长时间,父子三个又打起来了,后来发展到,大儿子经常打媳妇,经常把媳妇打回娘家,最让人想不到的,连小儿子不高兴也打嫂嫂,最终儿媳妇和大儿子离婚了。
离婚后,大儿子没多长时间,找了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,去女方家过日子了。三岁的孙子成了多余,父母都不管,只好跟着爷爷奶奶。二叔也结婚出去单过,爷爷奶奶身体不好,没几年过世了。十几岁的孩子却成了无根草,无依无靠爸爸家住两天,妈妈家住两天,父母不高兴了只好在爷爷留的房子里住两天。脏兮兮的就像一个流浪儿。早早地不上学了,每天跟着社会上闲散人员东奔西跑。
后来房子拆迁,小男孩也不知道去了哪里。
只是想说无论什么事情,想想再做不要让自己的错误,孩子去承担,孩子是无辜的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0431gb208.com/sjszjzl/3978.html